2012年12月28日
(根據錄音整理)
一、前言
我今天想講的主題是過去主題的延續。幾年前我曾經談過誠信的問題。科學研究的誠信問題現在越來越重要。媒體上常有關于科學不端行為的報導,但事實上明目張膽的科學不端行為(scientific misconducts),所謂偽造、篡改和剽竊(Fabrication,Falsification,Plagiarism,簡稱FFP),是極少見的。現在最嚴重的問題不是明顯的FFP,而是灰色地帶的誠信問題,就是那些不容易被發現、標準不容易確定的問題。我們每一個從事科學研究的人都會遇到這些問題,都應該認真考慮,當遇到這些問題時,怎么做才符合誠信的要求。
二、數據分析和表述時的灰色地帶行為
今天我首先想講的就是數據分析和表述時的不當行為。首先,較嚴重的就是選擇數據。只選擇自己喜歡的結果,不喜歡的就不要。忽略不計對自己的結論有威脅性的數據。第二,在發表文章或口頭表述結果時不當地夸大表述。前者比較容易判斷是非,后者則是較困難判斷的灰色地帶問題。
1.數據選擇或排除的理由必須清楚地說明
實驗得到的數據是不是可以進行選擇?根據什么樣的原則來決定哪些數據保留,哪些數據可以舍去?我們每個人都會遇到類似情況,下面說說我個人的看法。如果你剛剛開始做實驗,還在慢慢地摸索各種實驗條件,可能得到的結果不可靠。逐漸地你把各個實驗條件都摸索清楚了,得到的結果越來越可靠、重復性高。比如說,初期手術操作慢,生物體損傷大,實驗結果差,到操作熟練后,結果就大不相同了。生物材料確實存在這類問題。當你的實驗越來越熟練的時候,得到的結果往往是更可靠的,而早期學習過程中獲得的結果往往不可靠。這個時候你可以做數據選擇,但是一定要非常明確地說明,從何時、使用何種參數的實驗開始的數據都算,之前的全部都不算。你不能把先前“好的”數據選出來與后來的數據一起統計。這種“好的”要,“不好的”不要就是不當行為。在表述研究結果的時候,最好把所有的參數以及由于操作慢得不到好結果的情況也說出來。因為如果你在報導的時候不講,別人就可能無法重復出你的結果。雖然他是因為操作不熟練而做不出預期的結果,他很有可能認為你得到的結論是錯的。為了維護你研究數據的可靠性,讓別人能夠重復你的工作,你一定要把數據選擇的過程都講清楚。所以,實驗數據是可以進行“限制性的選擇”的,但選擇的方式必須是合理的,在報導時也必須將選擇過程有明確的交代。
2. 如何避免無意識的數據選擇
但當我們在做數據采集或分析的時候,常常還會有無意識地選擇數據的傾向。你知道分析的標本是什么,在無意識的情況下你可能會選擇了你所期望得到的數據。比如說,你采集了40個數據,得到的結果總的來說是合乎你的期望,你就覺得數據足夠了,停止采集。但有可能當你采集了80個數據的時候,這種現象就消失了。這種無意識的數據選擇常常影響了實驗的結論。現在大家做實驗常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課題是你個人的,實驗自己做,取樣自己取,標本自己分析,這種工作方式很不好。最好是通過合作的方式來采集或分析數據。比如你得到了實驗樣品后,可以請你的同學對你的樣品進行編碼,做盲實驗(blind experiment)。目的就是你自己做數據采集或分析時,不知道樣品是哪一種。盲實驗有單盲和雙盲實驗,我們就以單盲實驗為例,簡單來說就是數據采集或分析者不知道標本是實驗組還是對照組。這一點很容易做到,如果是兩個人合作,一人負責實驗,另一人負責數據分析,彼此不知道樣品的具體情況。即使是你一個人的課題,你既做實驗又做分析,你也可以請同學幫忙,讓他幫你把樣品重新編碼,然后你再來分析,得到結果后再解碼。這么做的好處在于你對自己得到的結果會更有信心。尤其是當你得到了很驚人的結果時,一般人的第一反應是會懷疑你的數據的可靠性。如果你的論文中有描述:“我這些結果都是在blind experiment的情況下得到的”,你的結論就會更有說服力。現在很少人在文章中能寫出這句話,因為大部分人都沒有做到數據采集分析是盲實驗這一點。所以我建議以后在做采集分析數據時,采用盲實驗的方法。
3.不符合所期望的數據可能是有意義的,甚至是更重要的數據
我們常常希望看到想要的結果。如果實驗結果符合你的假說,你會很高興。但是那些不符合你所期望的數據,其實可能是有意義的,甚至可能是更重要的。為什么這么說呢?當我問一位同學:你現在正在做什么?得到的回答常常是:我在證實我的一個假說。其實這種說法其實是不正確的,因為我是永遠不可能證實我的假說。我只可能做有限數量的實驗,最多只能說是在有限條件下得到結果符合我的假說。因為誰也不可能去檢測所有的條件,所以從邏輯上講,沒有一個假說是可以真正被證實的。我們在口語中常說:“I want to prove my hypothesis”。雖然口語說說無傷大雅,但這種說法可能無意識地造成一種偏見,認為實驗工作的目的就是為了找到符合或“證實”自己假說的結果。比較正確的說法是:“我的實驗是為了檢測(test)我的假說”。因為在得到結果前,并不知道我的假說是對是錯,所以假說只是幫助目前工作的假說(working hypothesis),工作結果最多只能是支持或推翻我的假說(My data support or refute my hypothesis),而并不能證實(prove)我的假說。直到有一天,別人做了其它的實驗,可能在不同的條件下發現我的假說根本不對。到那時候就得修正我的假說。所以,沒有一個假說是可以永遠成立的,即使牛頓定律也一樣。鑒于此,當你被問到你在做什么時,真正最好的說法是:我在找推翻我的假說的證據(“I want to refute my hypothesis”)。這才是你真正應該做的事情。
如果你的實驗結果并不符合你的假說,這可能是對科學更有意義的貢獻。為什么這么說呢?我們先看看假說是怎么被提出來的。一般你都是根據目前大家的想法,再根據已有的實驗結果,經過你的思考整合后提出的。也就是說,在目前已知的現象和概念下,這個假說可能是最合適的。如果你的實驗結果并不符合這個假說,說明我們目前對自然現象的理解是不對的,需要進一步修正,這就是科學的進展。因此,推動科學進展的結果常常不是符合大家認為是合理的假說的證據,而是不合假說的證據。從這個角度講,推翻你自己的或是別人的假說,應該才是實驗工作的最好目標。如果你的實驗數據不符合你現在的假說,這不是壞的實驗數據,也不是實驗不成功,事實上實驗是真的成功了。當然你的實驗數據必須可靠、有重復性,有時正有時負的數據是不可靠的,能重復得到的負結果和正結果一樣是重要的結果,甚至更重要。總之,假說存在的價值就是可以作為推進科學進展的一個工具。假說是用來給人推翻的,而不是給人證實的(Hypothesis is there to be refuted, not to be proved)。
4.數據的重復性
我們說不符合你假說的數據,可能是最好的結果。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你要比較客觀地來看待你的數據,這就不得不提一下數據的重復性。重復性是指,可靠的實驗結果一定要能夠被你自己或別人重復。在各位的實驗室中,如果某一位同學得到了很重要的結果,我認為最好請實驗室的另一位同學重復再做一次這個實驗。如果結果能重復,那么對這個結果的信心就會大大增強。這也是我們要求合作的原因之一。合作研究不見得一定要做不同的實驗,可以做同樣的實驗。如果得到一樣的結果,大家都更有信心,寫文章的時候就信心十足。
數據的重復性是非常重要的,少數的例子是不可靠的,格外突出的結論需要格外有力的證據(Extraordinary claim demands extraordinary evidence)。尤其是關鍵性的重要實驗,最好有格外強有力的證據, 重復性要高,與對照組有差別要大,誤差(error bar)要小。這種證據下得到的結論才能讓別人信服。
5.什么是統計上有意義的結果
什么是統計上有意義的結果?舉例說,我們得到了兩組數據,它們的差別用t檢驗法得到的p值為0.045。我們一般認為p值小于0.05,差別就是有意義的。你在報道結果時寫成“Two groups are significantly different”,讀者或者聽眾就會認為你的兩組數據有非常顯著的差別,但是實際上你的所謂“顯著差別”只是在統計上達到了某種程度的意義(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at a particular level)。現在很多期刊都規定要把p值明確寫出來,不能僅僅寫p值小于多少。正確的寫法應該是:“Two groups are different with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at a level of p = 0.045”。你告訴讀者這兩組數據在統計學上達到了某種程度的差別,讓讀者自己去判斷這種差別有多大的意義。你自己也要知道得到的p值的意思,簡單來說t檢驗法得到的p值若等于0.05,就是說有95%的可能性你的兩組數據是有差別的,有5%的可能性是沒有差別的,所以你一定要明確說出p值的具體數值。生物學家常把p = 0.05作為差別是否有意義的標準,有些物理學家認為這個標準很可笑,他們認為有意義的差別p值應小于0.01甚至0.001,標準是因人而異的。
我們的兩組數據差別如果p值是0.055,我們就說結果沒有意義。但是0.055和0.045的差別到底有多大不同呢?也許你多做兩次實驗,你的p值就從0.055變成了0.045,因為p值與樣本數(n值)有關。也可能多做著兩次實驗要花費你很多時間精力,因此你不想做了。但是我認為,如果這是一個格外重要的結論,你的證據一定要非常充分,你的p值標準應降到遠低于0.05,不能只滿足于0.05。如果你的兩組數據p值是0.055,你得到的結論“Two groups are not significantly different”。我認為這樣表達也不對,正確的表述應該是:“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groups are not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at a level of p = 0.05)”或者說“Two groups are different with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at a level of p = 0.055”。如果P值是0.055,我也可以說兩組數據有差別。我猜測0.055的原因可能就是樣本數不夠,也許多做兩次實驗P值就降到0.05以下了。但是我不能說我的兩組數據有顯著差別,我只能告訴大家這兩組數據的差別在p = 0.055的水平,這就是如實地表述你得到的結果。所以“Two groups are different with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at a level of p = 0.055”這句話是沒有錯的;它和前面的那句話“Two groups are different with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at a level of p = 0.045”并沒有什么差別,差別就是p值的數值而已。你得到的數據p值有差別,而兩組數據差別的本質是沒有太大的不同,所以兩句話的敘述方式應該是一樣的。
6.為什么不當的數據選擇行為十分普遍
不合誠信的數據選擇行為十分普遍,我認為主要有以下的原因。首先,不誠信的數據選擇是很難被發現的。假設你獨自一人做實驗,沒有選取某個數據,除了你自己沒有其他人知道。但是我認為這么做的惡果是自己或別人被引導到錯誤的方向。因為你的結論是基于數據選擇而得到的,事實上你就把自己綁在這個結論上。等到有一天別人得到了相反的結果,你就必須承認錯誤了。即使沒有其他人發現,但也許相反的結果更加重要,而你已經被牢牢地限制在你的錯誤結論上。當有一天相反的結果被發現,你也只能承認過去的錯誤或者承認數據不充分。如果是被別人指出你的數據是錯誤的話,后果就更嚴重了。而且越是重要的發現,后果越嚴重。
有的人認為,發表自己知道不可靠的結果,似乎沒有什么風險。很多論文都不能重復,我的論文不能重復又有什么關系。反正我的論文已經發表在頂尖的期刊上了,名聲也已經建立了,頂尖期刊的很多其他論文也不能重復,所以有人愿意冒這個風險。這是為了短期的利益而冒的風險,因為不可靠的結論很快就會被發現,尤其是那些重要的結論(無關緊要的結論,也許沒有人關心,不會被發現)。如果你從事的研究大家都很感興趣,而你的科研事業就依賴于這項發現,那么發表不可靠結果的風險馬上就會出現。感興趣的研究一定會有人去重復,現在從事科研的人那么多,遲早是會被發現的。所以我認為相對于個人長期的科研事業,不當數據選擇獲得的利益是短期的,存在著很大的風險。如果你要在科學界長期生存,成為一位聲譽好的科學家,你就不能不堅守誠信的標準。
三、實驗記錄的規范
1. 個人實驗記錄本的規范
下面我再談談實驗記錄本的問題,雖然我過去強調過一定要認真完成實驗記錄,但是我今天要有系統地再談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要強調實驗記錄本不是你個人的,它屬于你所在的實驗室,而且是實驗室必需保存的重要資料。當你離開實驗室時,所有的原始實驗記錄本都必須保留在實驗室,你可以帶走影印的副本,原件必須保留在實驗室。
實驗記錄本要保留在實驗室,實驗記錄也必須非常仔細地完成。為什么要仔細記錄呢?我不知道是否同學們認真思考過這個問題?我認為實驗記錄的目的包括:(1) 整理自己的思路,(2)實驗的歷史記錄,(3)幫助自己回憶實驗過程,(4)有助于他人重復你的實驗,(5)在有不端行為控訴時,有為自己辯護的材料。
實驗記錄本是一件能夠幫助整理自己思路的,很重要的工具。實驗記錄本上應該有做實驗的目的,也應該能夠反映出你整個實驗的過程。你做實驗記錄的過程實際上也是你整理自己思路的過程。實驗的歷史記錄。實驗記錄本上的內容也是你實驗的歷史,它能夠幫助你回憶自己過去的實驗過程。有可能實驗完成若干年以后,你已經忘記了實驗的內容和實驗的目的,這個時候實驗記錄本可以幫助你回憶實驗的過程。實驗記錄本不單單幫助你自己回憶,也能夠幫助別人重復你的實驗,這一點更加重要。幾年以后,也許你的師弟師妹要開展下一步的工作,必須重復你的實驗,你的實驗記錄本就是他(她)的“經典”資料,他必須根據你的實驗記錄來重復實驗。如果實驗結果出了問題(過去我們所發生過類似的事件),我們就必須詳細地審查過去的實驗記錄本,查看當初到底是怎么回事。所以當有控訴不端行為的時候,實驗記錄本也是為自己辯護的材料。假如是有很好的記錄,你就有很好的資料來為自己辯護。
實驗記錄本上應該有5項內容,請大家一定要記住,別的內容可以不記錄,這5項內容必須齊全。(1)日期 (記錄本必需是裝訂好有印好頁數的本子,不能是活頁本),(2)實驗的名稱, (3)實驗目的的簡短說明, (4)實驗的敘述, (5)結果的總結(和解釋)。
幾年前我就要求所里的研究生在做年度進展報告的時候要提供實驗記錄本,我參加的時候都會翻閱一下。雖然沒有仔細去看,但還是看到很多問題,這5項一般都不全。第一項日期都是有的。必需強調一點,實驗記錄本必須是裝訂好的,不能是活頁的本子(神經所有統一制作的實驗記錄本,所有記錄本均有編號和領用記錄),這是所有實驗記錄本的規矩,尤其是在工業界。將來無論你從事哪一行,科學研究也好,工業界也好,這個規矩是通用的。你現在養成良好的習慣,對你將來的事業是很有幫助的。
實驗的名稱大家都沒寫。實驗名稱要寫明是做什么實驗,比如今天是“測量cAMP的水平”或者“測量在XX條件變化下XX基因的表達水平”等等,一般來說簡單一句話即可。名稱下面,應該用簡短的一段話說明實驗的目的,即為什么要做這個實驗,比如“之前得到了XXX結果,所以今天要做XXX實驗”。之后就要敘述實驗的過程,寫清楚這個實驗是怎么做的。比如今天做的是麻醉動物的電生理記錄,那么至少要寫清楚“什么時候開始麻醉,如何麻醉,多少劑量,什么內容等等”,總之要把實驗的詳細內容敘述清楚。我經常看到同學的實驗記錄本上大部分是數字、劑量,缺少詳細的描述過程,有些數字只有實驗者本人知道代表的意思,外人或者其他需要重復你實驗的人很難理解。實驗敘述完以后,還應該有對結果的總結或解釋。按照實驗的類別不同,有的結果需要分析后得出,但是有的結果當場就可以分析(解釋)。即使當時分析不出來,我也建議你分析好以后補充進去。比如“今天得到的數據,發現麻醉劑量過度,因此得到的數據數量有限,造成實驗可能不成功,下次實驗應該改變什么樣的劑量”。
實驗記錄的5項內容,一般花個十分鐘就可以完成了。既然你已經做了一天的實驗,為什么不能再花十分鐘把實驗記錄做完整呢?我希望大家做完實驗馬上寫實驗記錄,寫完實驗記錄才算完成了一天的實驗任務。養成良好的實驗記錄習慣,將來受惠無窮。如果將來你去做博士后,你的導師翻開你的實驗記錄本,這5項內容都有,他將會印象深刻。假如看到的是我們現在的實驗記錄本,就會覺得離標準實在太遠了。
2. 必須保存原始數據資料
現在很多數據資料不是記錄在實驗記錄本上的,數字化的數據是保存在磁盤或者計算機中的。這類原始數據資料必須妥善保存。幾年前美國顯微鏡學會(Microscopy Society of America)制定了有關數字化圖像的處理規定,他們定義了符合科研道德的處理數字化圖片的方式(Ethical digital image processing, Microscopy Today, Nov/Dec 2003, p. 61)。他們認為,圖片資料存檔如保存在CD-R光盤上,該圖片資料必須是未經壓縮或其他操作處理的原始圖片資料。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假如你在CD上保存的是處理過的圖片,將來寫論文的時候,如果需要改變圖片的某一個參數(如對比度),你在CD上的圖片已經經過處理,再也無法找到原始的圖片。所以保存在CD上的必須是最原始的資料,即使你要保存處理過的資料,你必須另外存一份原始資料。圖像文件資料的處理和生成的所有參數,隨后的處理步驟等,都必須存檔并記錄,以保證資料能夠被重新處理組成。你在實驗記錄本上,必須詳細地記錄你未處理過的資料保存在什么地方,處理過的資料保存在什么地方,這樣別人才能通過實驗記錄最終找到原始的資料。電生理的數據也是一樣。比如,你應該保存所有原始的膜電位或脈沖數據,而不是經過分析后的圖表。
實驗室組長要監督這些事情。在寫論文之前,實驗室組長必須要檢查過所有的原始數據。雖然這很困難,但卻是不可避免的工作。實驗室組長要注意實驗的細節和原始數據資料,不要只看最后組成的圖表。實驗室組長還應該培育良好的實驗室文化,尊重實驗操作符合倫理的態度,強調規范地做好實驗記錄。希望各位組長能夠一起努力做到這一點。
四、掛名為共同作者的要求和責任
另外一個灰色地帶的問題涉及到共同作者的問題。現在很多論文都有一大批共同作者,所以科學界應該對共同作者有一個共識,各位也應該對共同作者有一個正確的理解。我們對第一作者的要求比較清楚,但目前有很多共同作者的署名是不合理的。現在很多期刊都要求寫清楚作者的貢獻,即使某些期刊不需要撰寫作者貢獻,你也可以自己在文中提供這些資料。這么做的好處就是幫助你排除不應該掛名作者的人,有時候別人想掛名,你把貢獻內容列出來,沒有實質貢獻的人就知道自己不應該作為共同作者。以網絡期刊Neural Development為例,它對作者貢獻的要求最詳盡,內容篇幅很長,比如:“PIT designed the study, wrote the manuscript, and performed and participated in all experiments. HHK, YTL and SRY participated in the electrophysiological experiments and analysis. CG and RHP designed, manufactured, and supplied the Fak56 point mutation and Fak56RNAi constructs, performed dpERK embryonic staining, and contributed to manuscript revisions. AG and DVV helped to characterize the NMJ phenotype of Fak56CG1. TTL and KPP helped to analyze the synaptic markers at NMJ of Fak56 mutants. RHC helped revise the manuscript and provided suggestions with regard to signal transduction and intellectual input for the study. CTC participated in the overall design and coordination of the study and helped to write the manuscript. All authors have read and approved the final manuscript”(Neural Develop 3: 26)。”
大家特別要注意提供材料的人的掛名問題,所提供的材料必須是本人制作的(manufactured),不能是他人制作的再轉送給你。這兩者是有本質區別的,現在有很多不合理的掛名行為,比如提供了一個鼠,而這個鼠又不是他本人制作的,也要求掛名。過去論文只有一兩個作者的時候,文章的貢獻比較容易鑒別,現在很多作者的情況下,作者的貢獻必須寫清楚。如果不寫清楚,也許同行的人,熟悉該項工作的人是知道每個作者的具體貢獻。但是不了解情況的人,也許會認為某些掛名的人為論文做了相當大的貢獻。現在甚至有些人明明沒有什么貢獻,別人只提供了部分材料(如小鼠),也要求擔任共同通訊作者。如果按照下述的作者貢獻的要求,這是極不合理的。
那么究竟誰可以被列為作者呢?國際醫學期刊主編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曾經討論并制訂出了以下的標準:“作者必須對本文章在以下各方面有過相當的貢獻:研究的初始想法和設計,數據的采集、分析、和解釋,文章書寫或修訂時有實質內容的貢獻,并同意最終所發表文章的內容”。新英格蘭醫學雜志(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的編輯Arnold Relman也曾經明確地列出了共同作者的責任:“(1)任何同意列名為作者的人都擔起主要的責任, 應能隨時公開為該文辯護,因此必須對該文的可靠性應有信心。(2)給予或接受共同作者的原因不能只是為了報償該作者提供了資源或資助了一位主要完成工作的人員。(3)只要是共同作者,必須對所有的內容負責,不可以只對部分內容負責。”因此,如果論文出現了錯誤,不可以推托自己只參與了部分研究工作,是別人的實驗出現錯誤。共同作者應共享論文帶來的榮耀,同時也共同承擔錯誤的責任。共同作者也必須對論文有信心。曾經出現過有外面的人員到神經所的實驗室做實驗,使用了實驗室的設備,愿意將實驗室的幾位研究人員掛名為作者,這些人沒有拒絕。結果論文最后被人指出有造假行為,神經所的研究人員受到牽連。所以今后如果有人在你的實驗室做實驗,如果你對他的數據沒有信心,你沒有參與工作,你就不應該掛名為共同作者。另外,你不能因為提供了設備甚至資助了完成工作的人員就掛名,更不能把掛名作為一個“禮物”。所有的醫學期刊都認為共同作者的署名應該遵守上述的原則,其實生物學期刊也是一樣。雖然他們沒有討論制定統一的標準,但是如果你去問他們,他們會叫你遵循相同的規則。
五.怎樣算是剽竊?
抄襲別人的成果作為自己的工作發表是最嚴重的剽竊行為。這種情況很容易被發現。很多論文的撤回(retraction),重大的學術不端行為都是這種情況。另一種剽竊是一字不差地(整句或整段)復制別人的文字而沒有注明出處。這種文字剽竊的程度不盡相同,有的情節很嚴重,有的相對不嚴重,但依然被認定為剽竊。比如一字不差的抄襲別人的實驗方法(methods)或者引言(introduction)。有的學生解釋說因為英文的寫作能力差,想學習別人的寫作。我認為學習是可以,但是要改寫(paraphrase),可以用類似的詞或者類似的語法來學習別人的寫作方法。千萬不能一字不差的抄襲,特別是實驗方法,這會被認定為文字剽竊。除了剽竊別人的,還有自我剽竊。有些發表的論文,重復使用實驗室已經發表過的實驗方法文字,或者把已經發表過的文字穿插在新的論文中。甚至還有數據的自我剽竊,比如以前的論文已經發表了的數據里加入新的數據,作為新的結果來發表。
總結一下文字剽竊的規則,如果你的論文中有超過整段的文字,包括引言、材料、方法等等,已經在其他論文中出現過,那么將會被定義為剽竊。更嚴格的標準是超過7個字一模一樣的連續出現,就被認定為剽竊。如果你必需再次使用自己已發表文章中相當長的一部分(如實驗方法),你必須清楚地寫明你是在引用以前的文章。有些期刊已設有篩檢剽竊的工具(如Crosscheck)可迅速篩檢已發表論文與送審論文之間的相同文句(
http://www.crossref.org/crosscheck.html)。使用Crosscheck的期刊,編輯在收到網上投稿的論文以后,在送審之前先會發送到Crosscheck進行在線篩選,看是否已有類似的文字發表過。所以在文章撰寫中一定要注意文字剽竊的問題,避免收到無謂的指責。
最后,我要談談我認為科學界最嚴重的灰色地帶剽竊行為,就是偷取別人的想法、方法、結果,或復制別人的實驗或發現,作為自己的成果發表而沒有適當地提到別人的工作。比如有位來訪的同行學者,參加了實驗室的組會或通過與實驗室人員的交談,了解到了某些研究結果的信息,回去以后從事相同的工作,而且完全不告知被訪的實驗室,并搶在該實驗室之前先發表了同樣的結果。你控訴他不誠信時,他還可振振有詞的說:“我一直有同樣的想法,也在做同樣的工作,只是沒先說出來而已”。你自己愿意告訴他你的研究結果,沒有法定約束他一定得告訴你他在做什么。雖然他可以為自己辯護,但在科學上這就是一種不誠信。有的人認為只要別人沒有發表,就是在進行科學競爭。如果科學研究都淪落到必需使用不誠信的手段進行競爭,這將是科學走下坡路的征兆。
六、科學交流與科學競爭
下面我要特別來講和科研誠信直接有關的科學交流與科學競爭的問題。我會列舉幾種觀點,做一個簡單的民意調查,然后再談談我的看法。
1. 明知別人的工作結果,只要他們還沒有發表,我可以搶先發表?(少數聽眾同意此觀點)
除了上述的同行來訪的例子。通過交流聽到別人未發表的信息,回去后靠所得到的訊息做出同樣的結果,并搶先發表。為什么在未發表前人家愿意告訴你呢?一方面是為了要與你交流聽聽你的意見,另一方面也是告訴你,他已經首先有了這個發現。你如果得到了信息后,在短時間內搶先發表,這種做法就是灰色地帶的不端行為。說是灰色地帶,因為你可以說我原來就在做這個工作,是獨立的發現,沒有人有確切的證據說你在說謊。還有人認為這就是科學競爭。沒有發表的成果就沒有優先發現的正式認可,但是我不同意這種觀點。科學界對公平競爭還是有不成文的規矩的,對科學家的誠信標準還是有共識的。剛才我們投票的結果就說明我們大多數在座的是認為如果明知別人已得到的結果,自己照著做,搶先發表是不對的。假如一個科學家不斷地做這種事情,那么科學界終將判定他是一個沒有誠信的科學家,他是不會受人尊敬的,他在這個科學領域也是不會有發展的,這是他得到的惡果。當然還是會有人為了出一兩篇重要論文,完全不顧這種后果。
2. 為了科學競爭,沒有發表的結果不要告訴別人?(更多的聽眾贊成此觀點,但贊同的人未過半數)
目前科學界已經出現了科學交流與科學競爭之間的矛盾。但是科學世界中最有可貴的內容就是科學交流,做科學家的樂趣很大成分是源于科學交流。什么是交流?你把沒有發表的內容,不成熟的想法告訴別人,別人給你反饋,然后你再進一步改善自己的想法。反過來說,你也從別人那里得知最新的未發表的訊息。交流已發表的成果這種效果就小得多。交流未發表的結果,有可能成果被人搶走,上面我已舉了例子。我認為一個態度開放,愿意同別人交流自己沒有發表結果的學者,雖然偶爾可能被別人搶了研究成果,但是他長遠上的收獲是大于他偶然遇到幾次的損失。我從事了40年的研究,我也曾遇到自己的成果被別人搶走,但我還是愿意告訴別人我的想法,未發表的成果。我堅信作為一個長期在科學界工作的人,開放交流的態度可能會讓你偶爾吃些小虧(也許偶爾吃次大虧),但從長遠來講,利大于弊。
再舉例來說,為什么我們要去參加美國的神經科學年會?成千上萬個墻報都是沒有發表的工作。很多墻報前都聚集了一群感興趣的同行,給你建議或批評, 你能得到很多反饋,可以在未發表前提高你的工作水平。當然也可能有人偷偷地看了你的墻報,回去做實驗搶你的成果,但是給你建議的同行遠遠要比只偷看你墻報的人多。正因為交流未發表的研究工作有好處,所以才會有上萬人愿意展示他們未發表的工作。
從另一個角度講,公開介紹未發表的工作也是告訴大家,我已經先有此發現,請不用再做同樣的工作了。但是大部分學者知道了以后,會認為這方面工作已經有人做了,不會去花功夫重復你的工作。但如果你的發現是極為重要的,一定會有些人趕著去重復。一方面,他們不一定相信你的結果,另一方面他們也想捷足先登。這也沒有什么不對的,但有誠信的做法是他應該告訴你,他對此問題也有興趣,已經在或者將會去研究這個問題。如果雙方大致在同時完成工作,可一起發表論文。我們常常在同一期雜志上看到唱雙簧的兩篇back-to-back的文章,多半是這么來的,而不是碰巧兩個實驗室同時獨立完成同樣的工作。這種有交流又有競爭的科研是件好事,因為兩個實驗室的做法不見得完全一樣,總體結果的可信度也更高。總體上來說,科學交流與科學競爭并不一定是有矛盾的,只要大家以誠信的態度交流,以公平的方式競爭。
3. 為了知識產權,不要把自己的好想法告訴別人(有許多聽眾贊成此觀點,贊同的人近半數)
有人說我有一個很特好的想法,想到了一個特妙的實驗,不能告訴別人,因為我有知識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要先保密。雖然科學史上有牛頓和萊布尼茨關于誰發明微積分之爭,但是知識產權不是科學界的概念。所有的科學想法都不是憑空而來,即使是愛因斯坦的時空不變性理論,李政道和楊振寧的弱作用中宇稱不守恒理論。這些有創新性的想法,其實也是建立在別人的基礎之上。比如時空不變性理論是建筑在Lorentz 和 Maxwell的場論之上;宇稱不守恒的可能性也曾經有其他人提過,只不過沒有人像李楊那樣完整地描述這個概念并提出可檢測的實驗。所以我認為,所謂的科學想法,不是憑空出現的,而是被別人的想法或知識觸發的,根本不應該有什么知識產權的概念。知識產權是科學商業化、工程產品商業化所衍生的產物。如果我們在科學界把科學想法也賦予知識產權,科學家終將淪為商人,科學界將淪為全球商業世界的一部分。
七、科學工作者對社會的責任
科學的目標就是追求真理,而誠信是追求真理的必要條件。這種誠信不單單是黑白分明的誠信,還包括灰色地帶的誠信。科學界應最不能容忍各種不誠信行為,包括浮夸、欺騙行為。為什么要特別注意灰色地帶的問題?就是因為在灰色地帶的不誠信行為,最終將累積而成極端的惡果。再舉一例,似是而非地浮夸自己的科技成果或浮夸自己將要獲得的成果,不能僅僅看作是獲取科研支助時不可避免的公關手段。有位認識干細胞造假事件主角黃禹錫的韓國同行朋友曾經告訴我,大家都知道黃禹錫一向喜歡夸張報導他的成果,大家都也一直容忍他的做法,以為這只是他的個人作風,是為他自己甚至為大家爭取科研經費的公關行為。但是黃禹錫從浮夸到實際造假,不過一步之差。我們發表了一篇高檔期刊的論文,就向媒體宣稱在某領域有重大突破,為治療某某疾病找到了治療靶點。這種長期對社會大眾的浮夸,已造成社會是對科學家信心的下降。科學工作者應是維護社會誠信的主力。如果連科學界都不講誠信,怎能要求社會大眾講誠信?為建立誠信的社會,科學工作者必需從自己做起,從小事做起。是非分明,實事求是,嚴守誠信的標準。自己講誠信,再進一步影響別人。
八、中國科學家對世界的貢獻
我從事了四十多年的科學研究工作,遇見過海內外各式各樣的“科學家”,也看到了海內外科學界的各種現象。我一直在思考中國科學家、在座各位科研工作者將來對世界會有什么貢獻?今天在座的同學很多人將來都要出國,有好幾位馬上就要離去。你們出去學什么?如果出去以后只是學到一套不誠信的做法,學會了不公平的競爭方式,那就不合學科學的初衷了。
1.比較西方科學家和中國知識份子的傳統
談到中國科學家對科學界可能有的貢獻,我想先比較一下西方科學家的傳統和中國知識分子的傳統。我們現在看到的西方科學家,都是以自我為中心,追求個人的科學興趣和個人的成就,這是西方科學家的傳統。而中國知識分子的傳統是完全不同的。傳統的中國知識分子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更常見的是一種忘我精神和對社會的關懷。西方的科學家努力的最高的目標常常就是獲得諾貝爾獎,因為那是科學成就的最高體現。但是,科學家對社會的貢獻不是只從個人成就來判定的,只顧個人成就甚至有很多負面的影響。我所知的有個別諾貝爾獎得主是在不公平競爭下,甚至于是踐踏其他科學家的基礎上獲獎的。我們的社會并不需要這樣的科學家。西方科學家的傳統和中國知識分子的傳統似乎是不相容的,社會目前需要的是在追求個人興趣和成就的西方個人主義之中注入中國知識分子的關懷社會的精神。
2. 什么是科學界的大師?
媒體經常會提到“錢學森之問”,最近也有記者在采訪時問我,現在中國科學界為什么缺少大師?我們怎樣才可以培養出新一代的大師?我反問他,你說的的大師是什么樣的大師?是個人成就很高,發表高檔論文無數,得過國際大獎的科學家?但是我們中國曾經出現過的大師,比如教育界的蔡元培,建筑學的梁思成,氣象學的竺可楨等等可不是這樣的。以竺可楨的能力,他完全可以做出世界一流的學術成就,但他卻在學術生命最旺盛的時候,奔波中國各地用最簡單的儀器設備建設氣象站,后來覺得辦教育比建氣象站重要,就到浙江大學去做校長。像這樣的大師們是個人學術成就最高,發表的頂尖論文最多嗎?我認為不是。更近一輩的還有數學家華羅庚、力學家錢學森、生理學家張香桐、生化學家王應睞等等,他們是當之無愧的大師,但不是因為他們個人的學術成就最高,而是因為他們影響了一大批科學家,帶領了一批從事科研工作的人,做出了重要的成果,這才是我們心中大師的標準。他們所做的科學事業的是對社會最有用的,這才是我們社會需要的大師。我想,只有先明白什么樣的人算是大師,才有可能培養出我們需要的大師。
3.什么是科學界的大牛?
除了大師以外,近十年來還出現了“大牛”一詞。我經常會聽到學生說,“XXX來做報告,他是大牛,一定要去聽他的報告”。我每次聽到“大牛”這個詞,腦海中就會浮現出牛的畫面。我腦海中出現的大牛形象有西方斗牛場中那種橫沖直撞、傷人為上的公牛(bull),還有我小時候在南方水田里看見的水牛(buffalo),那些在田里舉步維艱的拖著耕犁,勤懇耕耘的水牛。我們現在科學界有太多像公牛一樣的所謂“大牛”,許多橫行霸道的bully,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的大牛。我希望各位同學不要去學那些以自我為中心的橫行霸道的公牛,要學“俯首甘為孺子牛”的水牛。
4.現代社會需要的科學家
現在世界上的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太多了?D?D 環境問題,健康問題,糧食問題,人口問題等等,都需要科學家去幫助解決。我們現在的社會已經允許有追求個人興趣和個人成就的科學家,但是我們更需要的是有忘我精神和關懷社會的科學家。我們神經所也是如此,可以允許自由探索,追求個人成就,但是我們更需要在此基礎之上,有繼承和發揚中國傳統知識分子精神的科研工作者。
中國科學界可能對世界科學的貢獻,不只是有大批科學家在國際刊物上發表大批論文,得多少個諾貝爾獎,而是能把中國傳統知識分子的忘我精神和社會關懷注入科學界,及早解決世界上各種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這將是中國科學家對世界科學界獨特的貢獻。
我今天就講到這里,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