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招生復試的規(guī)范,有效控制招生質量,依據教育部、中國科學院大學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中國科學院腦科學與智能技術卓越創(chuàng)新中心(以下簡稱“腦智卓越中心”)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
二、復試分數線
根據考生考試情況以及各類招生計劃,擬定腦智卓越中心碩士復試分數線如下所示:

生物與醫(yī)藥專業(yè)復試分數線須符合國家公布分數線。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還需滿足中國科學院大學的要求。
三、復試時間及形式
1. 面試時間:3月20日;
2. 復試形式:現場復試。
有關復試工作的具體安排將通過電子郵件通知上線考生。請考生近期注意查收郵件,并在復試工作完成前保持手機暢通。
四、復試原則和辦法
1. 凡擬錄取的考生均應經過復試。復試必須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對考生的德、智、體進行全面衡量;
2. 采取差額復試;
3.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5)*40%+面試成績*60%。
五、復試內容
復試包括綜合能力考核和英語測試。
1.?綜合能力測試
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學生進行考核:
1) 掌握專業(yè)知識的廣度、深度、運用專業(yè)知識的能力;
2) 科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應變能力、表達能力以及其他潛在能力等;
3) 讀研動機、科研興趣、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
4) 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人文素養(yǎng)及心理健康情況等。
2.?英語測試
主要測試考生運用外語知識與讀聽說等技能進行交流的能力。以考生自述、文獻閱讀、翻譯、英文對話等方式進行。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zhí)行。
七、錄取
1. 腦智卓越中心招生領導小組嚴格按考生總成績排名在計劃內錄??;
2. 復試面試成績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政審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八、其他
本細則如有與上級主管單位新出臺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項,以上級主管單位最新政策為準。
招生工作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梁老師 021-54921941
周老師 021-54921859
郵箱:gradstudent@ion.ac.cn
監(jiān)督舉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馬老師 021-54921844
郵箱:lma@ion.ac.cn。
附件1:復試名單
